編輯:lijing 時間:2023-06-25 17:19:46
夫妻之間感情出現裂痕之后,就會以離婚收場,那么夫妻雙方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是可以由當事人協商分割的,如果在無法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那么就只能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來解決了,然后法院會根據一定的原則進行分割,一般都會需要視實際情況結合多方面的因素來進行分割的。下面老師來和大家詳細介紹一下雙方離婚怎么分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怎么分。
夫妻離婚財產可以通過下列兩種方式來進行分割:
1、如果夫妻雙方之前對于婚前財產以及婚后財產的歸屬有約定的,則優先按照約定處理財產如果沒有約定的則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自行協商分割方式,對于婚前財產不用進行分割,仍歸一方所有。
2、如果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雙方無法自行協商的,則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對財產怎么分割作出判決。
離婚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法院根據共同財產的狀況,結婚時間的長短,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以及財產的來源、數量等,合理分割。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婚姻法》將于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離婚時,共同財產分割的方法是:
1、協商處理。在離婚時,男女雙方有權根據雙方的意愿,自主決定財產的歸屬權。雙方可以約定共同財產歸其中一方所有,或者由雙方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分割。
2、由人民法院根據相關原則判決。如果男女雙方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
由此可見,男女雙方離婚時,對于共同財產的分割,首先應當由男女雙方根據意思自治原則依法自行協商解決。如果無法協商,則由人民法院依據相關原則進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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